时间:2023-06-25 17:34:02
类别:工作总结
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监管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xx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所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整治工作开始后,我所利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在整治行动中,以城区、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节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大型商场超市、副食批发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严查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安全。二是加大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肉制品的检查力度,禁止不合格食品上市。三是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对每户食品经营户经销的所有食品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出售超期、变质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实现重点高危食品的全覆盖抽查。
四、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
检查了全区范围内xx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x家,餐饮服务企业xx家,食品流通企业xx家,在双节期间,我所辖区内无发生食品中毒事故。
在双节期间,我所共立案x宗,结案x宗,有x宗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查处各类不合格食品共x.xxx公斤。
彭城村位于太湖之滨,太湖大道直通本村,交通便利。全村区域总面积3.7平方公里,有999户,总人口2808人,辖27个承包组,10个自然村。新塘新街、农贸市场坐落在本村。XX年村人均收入8250元,村集体经济可支配资金45000元。全村村民的主要收入一是蔬菜种植,全村共有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00多亩,年产值达1600万元,“新塘一尺红”茄子等蔬菜远近闻名。二是劳务输出外出,承包水稻田10000多亩。全村均用上自来水,电话率95%以上,有线电视入户。现有农家乐13家。现将我村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网络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村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村委员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村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联络11个自然村的信息员。配合做好村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农村家宴等信息报送工作。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主任为行政村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宣传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对各村宣传栏进一步规范,专门设立食品卫生知识版块,并定期调整更新内容。通过有线电视、黑板报、横幅、农民信箱等宣传工具,结合“百名干部下村送法”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提高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material)600多份,举办食品安全培训2期。
三、重点突出,措施保障有力
为确保从田头到餐桌整个产业链的食品安全,我们抓住三个重点。一是抓住重点对象。为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对村域内30家便利超市和个体食品经营户进行走访,并建档入册,实行月督查制度。二是抓住重点时段。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旺季的特点,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成员主动放弃休息天,会同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加强了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百姓的.饮食安全。三是抓住重点路段。以集镇农贸市场、农家乐、便利超市为重点,会同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从业人员上岗关。一方面,通过成立农家乐协会,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和健全现有农家乐管理模式,与卫生院联合对13家农家乐厨师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给予上岗。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组织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二是把好放心店入户关。村专门抽调人员会同工商所及乡消费维权监督站人员,对全村小店、超市进行摸排,按经营规模、经营业绩、消防安全、食品卫生、诚信意识等方面进行严格筛选,综合评定,至目前已有3家“放心店”、2家“连锁超市”入户彭城。三是把好动物防治源头关。与各村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责任书》,制定《彭城村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防治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各村专职防疫员,做好常规性防疫工作,全村生猪屠宰率达到100%。
四、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食品有它的特殊性,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形成合力。在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村同县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旅游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形成了监管合力,这不仅督促企业规范营运。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责任安排,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日常监督活动开展情况
1、监督抽检情况
从乳制品来看,常规抽检x个批次,复原乳风险监测专项抽检x个批次,配合国家抽检x个批次,配合省局风险监测共抽检x个批次,常规抽检共抽检x个批次,配合市局抽检x个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就其他食品而言,共抽检x个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2、监督检查情况
共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检查x次,发现问题x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所有问题经复查全部整改到位。
(二)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一是选派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启动仪式上公开发出了质量安全诚信倡议书,倡议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着力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做“讲诚信、讲良心、讲道德”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二是开展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了宣传咨询台,现场介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真假食品辨别小技巧等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x余份,现场向来访群众解答x余人次,三是组织了培训教育活动,共开展专题培训x场,培训人员x余人。
(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自9月15日开始,共一个半月时间,先后共出动执法车辆x车次,执法人员x人次,抽检样品x个批次,排查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x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辅料采购方面,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原辅料缺少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合格证;二是产品出厂检验方面,存在检验报告不规范、原始检验记录不全的现象;三是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部分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企业卫生状况较差;四是在人员健康管理、人员培训、风险信息收集等制度的执行方面,部分企业存在人员健康证过期、培训课时不足、未收集风险信息并作出相应反应等现象。
针对发现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部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情况
开展了复原乳专项监督检查、生产加工企业收购原奶专项监督检查、质监利剑专项监督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二、工作亮点、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好的经验和做法
1、把监管和服务企业相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今年以来,紧贴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项目特色,提前介入,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针对xx食品有限公司原料薯大量积压,急需尽快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早日开工生产的实际,积极和上级质监部门沟通,在较短时间内帮扶企业完成了受理、审核、培训、检验和发证工作,使该项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目前,该企业正在加紧进行生产,日产薯条达到x多吨,并与国外合作公司达成销售协议,该企业已进入良性运行状态,成为当地一张靓丽的名片。
2、积极创建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带头作用。经由xx公司提出申请,上级部门按照评价标准进行审核,现已达到了示范企业的创建标准,对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起到了很好的典型带动作用。
3、持续开展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自2009年以来,经过每年持续开展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全区乳制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各级进行的抽检活动中经检测全部合格,乳制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生产安全食品、创建诚信企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已成为共识。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科学创新监管的能力有待提高,监管方法和手段还不够多,还比较陈旧;二是社会化监管方面工作力度还不够,构建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共治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三、20xx年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促进全区食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服务提升工作。在食品职能划转前,针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集中到期的现状,认真研究国家关于乳制品生产加工的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组织好辖区内乳制品企业提前做好换发生产许可证的各项工作。
2、继续强化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进一步积极争取食品抽检经费,保证抽检力度不减,抽检方法更科学,抽检结果运用更有效;继续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不留下安全风险隐患。
3、继续做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除继续开展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外,积极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活动切实取得成效。
(三)有关建议
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希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如食品安全报表的设计应更加科学,不仅要填写各项数字,更重要的是要符合和反应情况;二是希望能够加大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力度,在基层局投入的基础上,省市局可考虑争取一定的专项资金,通过奖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组织和个人)、专项补贴(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补贴)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局的投入力度,以确保各项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20xx年度,区三产局高度重视酒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老百姓喝上“放心酒”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从事制假售假、无证无照、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窝点”以及不法商贩。保障食品安全健康,增强公众消费信心,打击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二、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措施严防非法酒类产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和销售给消费者,在春节、端午、中考、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时部署了全区餐饮服务食品环节酒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时间、重点对象、整治内容和工作责任与要求。
三、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定期开展酒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市场内举行了《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关宣传资料1000多份。并在京九市场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市民解疑释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群众的酒类消费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理念,营造全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氛围。
四、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为切实有效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立了以大中型餐饮店、酒吧等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整治工作思路,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威慑力,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长效自身管理机制产生了有效的推动力。依据我区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以查无证、抓打假、促规范为管理重点,以深入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核心,保证酒类消费安全。
我局为各酒类经销企业免费进行登记备案注册,宣传酒类随附单制度,重点对30余家城区多家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及京九市场内酒类批发企业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酒类随附单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工作中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全区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设立举报电话,多错并举,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在检查中全面清理无证经营,每到一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遗漏。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证件,规范了我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今后的酒类食品安全工作,我局还将继续以开展酒类经营商户备案登记工作和酒类随附单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把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取得更大成效。同时,继续以《酒类随附单》为切入口,加强酒类食品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顿活动,现将整顿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根据市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景泰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组长,各执法人员成员,负责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本次共新闻投稿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立咨询台一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一)整治保健品流通环节。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对两家被举报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进行了严格查处,没收保健食品2箱。并向当地政府做了详细的答复。
(二)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专项整顿过程中,共没收违法宣传广告10000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取缔违法经营保健品店一家。
(三)严查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依法查处伪造保健食品批号的案件两起,对相关保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四、专项整治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了80家保健食品、涉药、涉械经营企业和单位,涉及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保健品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监督笔录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保健食品现场核查证明7家。
五、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按照《保健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鉴别能力,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以打击违法经营者,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20xx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克服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等重重困难,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局设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主要职能是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广告;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做到了职能职责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逢衔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了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快速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在今后的保化监管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
(二)开展日常监管。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我局于3月组织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25家,出动车辆3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
(三)开展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今年分别开展了节日期间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添加违规标识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全年保健食品立案2起,货值0。1318万元,罚款金额0。2636万元。
三、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的职能,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维权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经营对象、经营品种基本档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公开曝光,建立召回制度。
通过监督检查,一方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推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其进一步规范经营;保证了保化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四、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县情况特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不稳定、易转产,给我们监督执法造成一定困难。
(二)执法人员少,对保健品、化妆品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致使检查工作不能顺利的开展。
(三)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致使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不能有效的打击。
(四)保化产品市场退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有虚假夸大功效、宣传有诊疗功能等,部分产品无批号或标注虚假的标识,使用伪造或盗用的批准文号。
五、工作建议
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加之,机构改革刚刚完成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县实际,建议如下:
(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于更有效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二)上级部门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能很快的提升。
(三)对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发现并向社会通报,建立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及问责制度。
六、20xx年工作重点
以“建立体系,抓好源头,规范市场,提高能力”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市场专项调研建立相关企业的监管档案,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
(二)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单位进行“格式化”监管。
(三)配合市局“剿患行动”,集中组织专项整治。着力整顿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或无备案号)、购进渠道混乱、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一规定两办法”(即:《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西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管理办法》、《山西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管理办法》),严查重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发布消费警示、张贴监管公告、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净化保化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加强监管,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xx年大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109号)的要求,我县近期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总结如下:
1、我县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本次检查共出动16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检查保健食品店15家,化妆品经营店10家,美容美发场所20家,洗浴场所5家。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的产品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标签未标识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示了批准文号,无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的产品。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化妆品未索取厂家卫生许可证的行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今后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消费者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相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治理、酒类专卖治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分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职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封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职员深进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治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0〕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3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治理
根据《酒类流通治理办法》、《四川省酒类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进步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玄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著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视治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进步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治理条例》、《酒类流通治理办法》、《四川省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步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进步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职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檀越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进的宣传、教育,进步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分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