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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20 11:25:02

类别:工作总结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1、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专门调解特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是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对于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抓好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在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我们于近期对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专业调委会建设及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十堰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指导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定纷止争的作用不断凸显,在发挥群众自治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显示出了其应有的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专业调委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各地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成立一个领导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制定一个组建方案、明确一个责任科室,确定一名联络人员 “五个一” 的要求,认真抓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截止目前,市县(市、区)两级共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1个,在主管部门设立工作办公室33个。全市巳组建各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46个,组建联合调委会2个。其中,市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7个;县(市、区)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33个(含联合调委会2个);街道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8个。按行业的不同分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9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7个;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8个;征地拆迁纠纷调解委员会9个;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7个;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3个;安全生产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食品药品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其他3个。

  (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把为人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的人员,或者具有行业(部门)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人员聘请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全市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巳聘人民调解员504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29人;兼职调解员375人。

  (三)专业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省、市“两办”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指导的职责。2011年4月,组织召开了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和省“两办”文件,介绍了专业调委会的组建程序,就落实省“两办”文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邀请市综治委的领导到会指导,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提出了要求。2011年8月,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参观学习了安陆市专业调委会建设的经验。编印了《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组建工作指南》发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综治办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专业调委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行动比较快、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丹江口市等地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用简报的形式编印下发,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多种措施,使专业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

  (四)专业调委会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具有时间短、成本低、方便快捷的特点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小的时候、化解在初始阶段的优点。在当前经济社会发生深刻转型的'大背景下,矛盾纠纷的内容已由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具有突出的行业性专业性特点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就有可能激化和演变,发展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专业调委会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不仅减少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专业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3715件,调解成功3639件,调解成功率达97.95%。在调解成功的3639件矛盾纠纷中,劳动争议纠纷228件;征地拆迁纠纷198件;环境保护纠纷14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440件;物业管理纠纷220件;医疗纠纷389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人民调解员在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各专业调委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参与诉调对接等调解模式的探索,为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做出了有益探索。在接待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的过程中,人民调解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宣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全市48个专业调委会的504名人民调解员成为了义务的普法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员,成为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提升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市的一支重要有生力量。

  二、专业调委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省、市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文件下发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综治部门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专业调委会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在专业调委会网络体系建设、规范化建设、经费保障以及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应当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综治部门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对专业调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充分地看到专业调委会在及时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特别是负有组建主体责任的少数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这项工作看作是一项硬指标,而把它当作是一项软任务,在落实党委政府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上,行动不够积极。

  二是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推进不够到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市、县(市、区)应当在2011年11月底以前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八个专业调委会组建到位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但截止目前,市级只有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医患纠纷4个专业调委会在市司法局备案。郧县组建了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环境保护4个专业调委会。房县组建了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3个专业调委会。十堰经济开发区一个未建。

  三是在专业调委会的经费保障上不够到位。没有把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行业主管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力度也不够,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影响了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

  四是在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上不够到位。少数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专业调委会建设重视不够,支持不力,舍不得投入,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间房;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个人;有的甚至只有一个空架子,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均没有到位。致使专业调委会的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三、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抓好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在一个各类矛盾的凸显期,特别是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上升为省级战略后,为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而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征地拆迁等行业性的矛盾纠纷更易引起社会关注,更易成为社会焦点,如得不到及时化解,也更容易激化和升级。因此,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抓好专业调委会建设作为落实第一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各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市、县(市、区)各相关单位特别是专业调委会还未组建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尽快组建本行业专业调委会,确保各级专业调委会应建尽建。要协调解决好专业调委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等,为专业调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调委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给社会的是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因而必须要有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市、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省、市“两办”文件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将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指导经费、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切实保障专业调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检查考评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治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织领导,加强协调督办和检查考核的力度,并将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核之中,为专业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市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xx年,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战略,努力抓好城乡灾后住房重建、城乡体系建设、城乡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四大建设”任务,积极推进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全力推进灾后住房重建,农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一)农村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市农村住房重建总户数(含维修加固)为451633户,其中,314989户维修加固房屋已于xx年全面完成;截至xx年6月底,新建的136644户已建成136048户、占总量的99.56%;已入住105672户、占总量的77.33%。314989户、8.7亿元的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新建补助资金24.013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城镇住房重建实现预期目标。截至xx年6月5日,全市城镇维修加固141512套、1537万平方米,已全面完工。全市城镇住房重建42958套、383万平方米,已竣工38769套,建成比例90.25%。全市城镇住房重建有序推进,进展较好,已建成了幸福家园二期、鱼凫新村、慧民苑、水乡人家、子龙安居房等项目。

  (三)农村重建“三清一还耕”工作取得初步成绩。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已到最后决胜阶段,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办和各灾区县(市)抓住“三清一还耕”(清理拆除板房和自建过渡安置房、清理废墟、清理环境,宅基地还耕)这个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全市共还耕宅基地51752亩,完成任务总量的78.15%;共拆除板房9771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64.34%;拆除自建过渡房2427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81.64%。

  (四)城镇重建突出重点,着力打造特色场镇。目前,龙池、虹口、街子、泰安、西岭、花水湾、三郎等场镇重建已基本完成。突出龙门山脉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山地特色旅游恢复较快,龙池、虹口等场镇已接待大量游客。其余场镇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预计9月底可基本完成15个特色场镇的打造。

  二、构建科学的城镇体系结构,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组团式城市群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一)加快中心城区城市重大项目建设。xx年,中心城区以打通断头路、重要出入城通道及地铁建设为主,完善路网结构和优化道路功能,逐步形成一个以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和地铁为骨架,次干路和支路为基础,地面和地下交通优势互补、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充分重视慢行交通的道路运行系统。目前,机场路东延线上跨红星路南延线立交桥6月底建成通车。一环路西门车站、羊西线、一环路高升桥上路口跨立交桥上已完成项目立项,现正在进行地勘、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xx年7月份开工建设。东客站配套工程纬一路、二路上跨铁路立交桥预计年底完工。中心城区42座人行天桥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中心城区打通断头路建设中,长城片区a10线、a11线已建成通车,万石路、人路已于5月底建成通车。地铁工程一号已试运行,10月1日将投入运营,地铁二号线正在加紧推进。

  (二)整体推进“四大新城”建设。二圈层的六个县城,按都市区“一主四副(四大新城)”的发展思路,按照都市区既连绵式又组团化的布局关系,凡与中心城区直接对接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市和区县二级按分工责任共同实施,实现都市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统筹。通过推进川陕路改造、国道317线老成灌路(XX县段)改造、天府大道新会展中心和海洋公园下穿隧道等重大项目,依靠快速出入城通道、城市放射性主干道及地铁、快铁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路网密度,使中心城区与四大新城连接更加紧密。其中川陕路大天立交桥已于5月8日实现西幅桥通车,东幅桥梁正在进行东幅桥梁管线迁改及下部结构施工。天府大道新会展中心下穿隧道,已完成全部土方开挖和喷锚护壁工作,完成隧道主体6个框架段的底板砼浇筑,预计8月底形成通车能力。海洋公园下穿隧道,已于6月12日完成全部主体结构的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8月底形成通车能力。三环路龙潭立交桥、成汉路立交桥预计于8月底建成通车。

  (三)以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升县城建设水平。加强县城建设发展的研究,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和田园城市“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特征,优化县城的城市布局形态;快速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以高端化发展为方向,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形成主导产业明确、各具特色、高端化发展的产业集群。今年市建委支持县城基础设施和特色街区建设项目共计50多个,努力提升县城建设的水平。

  (四)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大力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重点镇是全域城市群的组团,需要按田园城市组团化形态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各重点镇立足打破区域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发挥带动作用

  ,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优化城市规划,优化发展空间,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三化联动”发展;充分运用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统筹城乡资源、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加强城镇和农村社区管理,提升城镇化质量。上半年,34个重点镇招商引资预计到位资金3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

  (五)一般场镇改造全面实施。代市政府起草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一般场镇改造的实施意见》(成府发[xx]15号)文件及6个重要的配套文件,成立了一般场镇改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年50个改造镇计划启动实施改造建设项目257个、计划投资25亿元,同时各地还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年底一般场镇改造初见成效。各地统筹场镇内外建设用地资源,为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场镇改造做好前期基础准备。目前,XX县与市小城投公司进行融资合作,共涉及11个乡镇,融资总额达6.17亿元,已到位资金2.4亿。XX县的花园镇资源优势积极转化为资本优势,引入广东广晟集团整体实施场镇改造。在大力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场镇改造的同时,各地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支持区位条件较差,难以引入社会资金改造的`一般场镇。市一般场镇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00万元的补助开始下拨,XX县计划配套资金约5亿元,XX区计划配套资金xx万元,XX县匹配以奖代补资金1700万元,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XX县匹配资金注入国有平台公司,为一般场镇融资改造提供条件。目前,市一般场镇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00万元的补助已送市财政局准备下拨,改造项目共开工150个,完工80个,风貌改造开工10万m2,道路改造开工80km,雨水管网下地完工30km,污水管网下地完工30km,小三线下地完工25 km,公建配套项目完工20个。

  (六)天府古镇整治向纵深发展。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历史文化名镇,加大城镇整治力度,增添配套设施,提高服务功能,改善城镇形象。黄龙溪镇投入上亿资金封闭整治,扩展了文化活动场所和内容,古镇起步区面貌焕然一新;新场镇的整治,政府投资与社会资金投入并举,已初现成效;安仁镇的世界博物馆小镇项目,有序推进;街子镇抓住灾后重建机遇,同步整治城镇形象,受到社会赞誉。加大历史文化古镇古村的发掘和申报,新增添市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目前全市已有历史文化名镇23个(国家级5个、省级10个、市级8个),历史文化名村3个。

  三、按照现代田园城市历史定位,积极促进农村加快发展

  充分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在加快城镇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我市农村四大基础工程之一,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综合性项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广运用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强化统筹配合,全市确定了21个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点位。建立和运用好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库,提高农房建筑设计水平。拟xx年入库600个农村居住区项目方案,300个农房建筑单体方案。目前已落实资金100万元,启动该项工作。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力量,今年已下拨资金160万元,用于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项目的设计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四性”的落实。目前,全市启动21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均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大多数通过审查,一部分正在修改完善。其中金堂三溪镇、XX县大兴镇米锅村、XX区军屯镇静平村、都江堰柳街镇鹤鸣村、XX县花牌村、XX县永安镇、三星镇、XX县安仁镇三河村等点位已动工,开工面积达45万平方米。

  (二)增强川西林盘保护和整治利用力度,充分展现田园城市的特色。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以及城镇周边,以“连线成片,聚点成群”的思路,优化川西林盘保护点布局,通过聚居林盘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农房改造,改善林盘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多种形式集中,传承和突出特色。今年按照田园城市建设的发展要求,完成全市林盘保护利用规划的优化调整,继续筛选确定一批整治利用试点示范点,加强林盘示范项目的指导和支持。目前,均已启动实施,其中纳入今年民生目标的50个林盘整治已完成27个,其余均已开工,正在建设。

  (三)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日趋完善。xx年市、县二级设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专项资金,完善已建成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支持各区(市)县全面完成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完善。

  (四)结合“198”功能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新型社区建设。继续强化对中心城区新居工程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加快新居工程和新型社区产权办理,结合198功能区建设,指导五

  城区完善新型社区建设方案。目前,117新居工程在建249万平方米,198新型社区在建267万平方米。

  四、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一)扎实抓好出入城通道治理。按照市环治办《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主要出入城通道环境容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成环治办[xx]108号)文件要求,我委立即召开了出入城通道环境容貌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容貌治理)动员会,对容貌治理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做了周密布置和安排。其中涉及中心城区的,安排市建筑设计院和中心城区建设局对10条进出城通道沿线从三环路至所在行政区范围容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及时开展容貌治理行动,有的区还进行了除10条进出城通道外的延伸治理;各郊区(市)县结合林盘整治、农房风貌整治等积极做好所涉通道环境容貌整治工作。通过半年的治理,成灌高速、成彭高速、成温邛高速、成青快速路、城南高速、成绵高速和成渝高速等重要出入城通道两旁的广告、建筑立面都等到了有效治理。

  (二)继续推进特色示范街和外环生态带建设。今年前确认XX区东大街、新开街,XX区新鸿南路、建设南新路,XX区老成灌路西门车站至金牛宾馆段、锣锅巷至一环路段,XX区琴台路、锣锅巷至一环路段,XX区玉洁东街、红瓦寺街,高新区肖家河北街、紫荆南路12条特色街道打造。其中,琴台路采用传统复古手法,与宽窄巷子连成一片,交相辉映;老成灌路西门车站至金牛宾馆段将以城西老商贸圈到生态田园城市的自然过渡为主题,充分展示国宾礼都的风采;锣锅巷至一环路段对该区域内的佛禅文化、商贾文化及水文化进行了有机整合与统一,展现了该区域的历史底蕴及人文气氛;东大街再现金融街风采。目前已完成了五个城区10条特色示范街区设计方案的审查把关,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外环路生态带建设上半年共完成房屋拆迁392.4万平方米,占拆迁总量的53.8%。并在去年已完成绿化建设3880余亩的基础上, 11个区(县)明确了本年度的三项绿化工作重点任务:1公里示范段、50米固定防护林带、300亩景观节点,已完成选址,正进入方案设计工作,部分区(县)已正式实施。同时由市建委实施的成南、成渝立交桥区域绿化改造,成龙路立交区域绿化建设基本完成,面积共约23万平方米。

  (三)推进绿地清理和建设。新增10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目标,已完成8个公共绿地的设计方案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兴光华公司已全面完成了XX区苏坡乡88亩的公园建设。对我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园及公共绿地现状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中心城区绿地清理目标,我委牵头普查城市公园、历史文化公园、街头绿地、小游园广场、滨河绿地、高压线走廊绿地,重点检查了82个公园绿地,其中公园27处,公共绿地55处。查处餐饮场所(含茶铺、咖啡吧、大排挡等)、停车场、网吧及其他经营性建筑侵占绿地的行为165余处。

  五、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重点,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一)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强化监管的通知》;拟定《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征求意见稿)、《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项目出入口区域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质量监督细则》的修订工作,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及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夯实基础。

  (二)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是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工作和全市68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灾后重建工程)、地铁建设施工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加强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修改完善《市建筑工程深基坑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基坑施工人员安全能力专项考核,召开深基坑汛期施工安全专题会,编制汛期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三是针对片区工地、临主要干道工地及安全管理薄弱的产权(租赁)单位开展专项机械设备交叉大检查,四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履职督察。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的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三)继续推进制度完善,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继续推进工程项目电子化投标报名管理,自去年12月1日开始试行网络投标报名以来,共发放建筑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1900余张。积极协调解决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及纠纷问题,防范化解建筑民工工资拖欠风险。上半年市清欠投诉受理服务窗口共接待处理各类投诉上访案件57件,涉及拖欠金额约1.38亿元,处理率100%。全面实行建设市场网络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类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全市打印生成网络信用记录评价表约6300

  余份,信用管理系统已录入6600余家建筑业企业的信息资料。规范建筑行业实名制用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今年,我委代拟的《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送审稿)已于xx年6月22日以政府令168号公布、xx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四)专项整治扬尘,重拳出击乱象。一是根据各个时期扬尘治理的特点,分别布置安排了土石方开挖、总平面施工、春节后复工、市政工程等专项整治检查,对380家违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整治扬尘不力多次被处罚的104 家单位进行不良记录扣分并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二是细化现场标准,开展社会监督,制作扬尘整治 “六必须、六不准”宣传画,通过媒体对违规制尘104家工地进行曝光公示。

  六、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明年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明年,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奋发有为,推动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完成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努力抓好农村住房重建的收尾工作,督促实施好“三清一还耕”。加快城镇住房重建的协调力度,确保在10.1前全面建成可入住,同时结合城镇住房重建,抓好灾后城镇重建,提升灾后重建场镇的形象和整体功能。加强对灾后重建集中小区的管理指导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加快房屋装修进度,实施群众尽早入住。

  (二)统筹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扩大城建资金来源,保障城市建设进程。深入研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的吸引社会投资进入重大城建项目建设,通过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发挥投资公司融资的主体作用,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扩大城建资金总量。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工程措施。下半年,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措施,我委还将陆续开工中心城区节点立交4座,同时将有川陕路大天立交桥、天府大道新会展中心下穿隧道、海洋公园下穿隧道、三环路成汉路立交桥等10座陆续完工通车。启动第三批21座人行天桥建设,预计年底前建成。打通长城片区b1线和万石路2条断头路。三是完善和强化定期专项协调机制。针对于目前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拆迁难、协调难等问题,在定期召开重大办例会和专项协调会的基础上,对涉及军队、铁路、省级交通、水务等特殊部门,建立专项定期协调机制,成立协调联络小组,指定联络人,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四是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全面统筹机制。为对中心城区项目开工建设和占道打围进行更加有效地监管,我委将结合我市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占道和建设项目全面统筹机制,与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建立联动机制,对中心城区占道开挖及开工情况进行科学统筹和监督管理。

  (三)大力推进市域新型城镇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提升县城功能和形象。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把县城发展成为产业发展核心,承接经济、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完成12条县城特色景观街区建设。全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30亿元。二是加快重点镇建设。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加强城镇建设管理,为农民进镇创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条件;统筹整合与周边乡镇的资源,壮大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强化三次产业互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为农民进入城镇创造就业机会。三是大力推进一般场镇改造。强化配套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平台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目标督查,实现年底50个一般场镇改造初见成效。同时启动在4条田园城市示范线上的50个之外的一般场镇改造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古镇保护和利用。进一步规范我市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审查。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性建设和开发利用,完成《天府古镇羊皮》的编撰和出版,深入开展天府古镇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天府古镇的发展水平,扩大天府古镇的影响力。

  (四)加快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调整机制、强化组织协调,继续推进新居工程建设,尽早实现在建新居工程竣工入住。结合198功能区建设,指导五城区政府按照规划和生态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以产业化项目为载体,统筹推进中心城区生态用地区范围内新型社区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运用推广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抓好新型社区建设和林盘聚居点建设,力争全年实现农民集中居住区开工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完善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五城区要全力抓好198新型社区的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并完善社区管理。

  (五)全面开展林盘保护和整治。优化完善《市川西林盘保护规划》,按照《市林盘整治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加强林盘保护整治和科学利用,完善道路、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改善林盘内人居环境,同时,利用林盘景观特色和生态资源,调整产业结构,改良林木品种,开展林盘特色观光、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活动,发展林盘经济,积极引导农民向林盘聚居保护点集中居住。加强对50个林盘项目的整治和利用,形成一批林盘聚居示范点。

3、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解开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xxx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多次被嘉兴、海宁市委、市政府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今年6月25日,大华村某卫生室为一名患者输液,输液完毕后不到2小时患者死亡,当晚死者家属、亲戚等10余人在卫生室要求当值医生赔偿,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话语难听,并扬言要抬尸到庆云卫生院。23时许我们接到卫生部门情况通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老娘舅”,在调委会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时许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

  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例如20xx年2月发生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纠纷,该纠纷因施工承包人马某突然失踪,引发9名建筑材料供货商、20余民工和服饰公司之间的材料款和劳资纠纷,经过发生地黄墩村调委会和镇企业服务中心调解,均未妥善解决。最终该起纠纷移交到镇调委会,在整个调处过程我们始终坚持“部门联动、司法为主”邀请纠纷三方当事人和村调委会及镇企业服务中心参加,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解决了该起纠纷。协议履行当日建筑材料供货商和民工在爆竹声中分别向镇司法所和镇调委会赠送了“为民办实事”的牌扁。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

  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

  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以上三项举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调解员”。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

  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镇各村(社区)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虽然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4、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即将过去,我所各项的工作开展也即将接近尾声,将要面对局各部门的年终检查,现在年终检查前,对我所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

  在年初制定了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在所内挑选思想活跃,有组织能力的人员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定期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关于调解纠纷上的调解知识,调解技巧,当今社会上的利益关系、社会矛盾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所领导通过研究、分析,指明了今年的调解工作的方向,针对所内的职工生活、经济来源等情况的分析,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棚户区改造上,时刻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化解。

  二、加大队伍文化知识的学习力度

  做好调解工作,就要学好业务知识,今年所内加大了调解业务的学习力度,对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学习,并加强基础设施,创造一个好的条件,尽力使兴参地区的调解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在家属区内共有30户人家,每日的劳作难免有不愉快的事情,但多年的相处,产生了很和谐的氛围,所以一些小事纠纷,在群众间自然的化解,没有存在发展为激化的现象。在棚户区的改造中,我所的领导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局下发的文件在第一时间传达,使职工能立即了解局的棚户区改造的动向,对不明确的方针、政策安正常的渠道反映,这样即减少了矛盾的产生,又利于职工明确我局棚改的动向。

5、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按照吉煤集团及市司法局的有关部署,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企业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建立长期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以维护矿区稳定为目标,推进“覆盖立体化、衔接机制化、建设规范化、调解人本化”的人民调解“四化”建设,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企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矿区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实力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发挥调解网络作用,构筑人民调解组织坚实工作平台,年初,我们及时调整、完善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日常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集团公司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人民调解工作人员135名(全部为兼职)。

  2、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为进一步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规程,严格执行纠纷受理、调查、移送等工作程序;继续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坚持执行学习、例会、回访、考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政策法规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调解技能,增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除此之外,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结合矿区实际,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作用

  1、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年初,我们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了“和谐通矿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针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管理体制、组织形式、用工机制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随着变化而出现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纠纷。强化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的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准确把握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做到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

  2、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三项功能。

  一是突出矛盾纠纷调处重点,强化化解功能。在积极做好传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调解因经济运行引发的企业改制改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医患医疗等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化解,努力实现“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群体性上访)和“四无”(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导致的自杀、凶杀、集体性械斗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的工作目标,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实现矿区的和谐稳定。

  二是综合运用矛盾纠纷调处手段,强化预防功能。以化解诉讼外矛盾纠纷为主线,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期办理,运用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类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五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我们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引导广大调解员在个案调解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安全工作是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我们及时化解职工家属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让职工心情舒畅地上岗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6、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XX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今年,我们根据村内的具体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贴近社会、接近群众的法律、政策,积极为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稳定提 文秘范文 供各类法律服务,为社会、为企业、为群众提供各种方便,深化了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既促进了全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又发展壮大了我村的经济。下面我们将分四部分汇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 文秘范文 138宗,其中130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村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村党员、干部培训、村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村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 “两劳” 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结止到目前,我村共有吸毒人员12人,经我们做帮教工作后,有4人基本上已戒除毒瘾;刑释解教人员6名,工作已得到安置人员4名,安置率达67%,建立帮教对象档案18宗,列入帮教对象18名,帮教率100 %,重新犯罪率为零,这些都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今年,我们高度重视我村的“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村务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过程中,我们不仅保证了有一支专业、有耐心的调解队伍,固定的法律图书馆、法制会议室、法制宣传栏、政务公开栏、调解亭外,我们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收支、计划生育等内容,全面实行公开,并且紧密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工作实际,每季度还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授课,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另外,我们还抓好村民及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并配合实施计划生育法,同时对计生工作做到透明、公开,让广大群众心服口服,调动村民自觉参与计生管理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难事不难。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队员们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内各种事物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断往的做好各项工作,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7、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成为急待解决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全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三十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1)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到纠纷妥善解决。今年5月,镇社区发生一起因年青人谈恋爱引起的纠纷,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发生跳楼事件,引发其宗族起众势,扬言要报复,我们接到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和事佬,在调委会的努力下,纠纷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检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铸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年初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社区、村扩展到各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局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形势,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3)强化联合调处制度。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4)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8、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贺云荣,县司法局局长刘国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孙乃勤,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助理高兆才任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高兆才担任主任,郭跃平、郭清宏、韩艳云、薛江东、于完平、李勇任副主任。负责各组业务指导、案情通报、调节考核和有关工作协调。同时县调委会下设内勤室和四个调解室,设内勤1人,每个调解室设人民调解员2人,记录员1人,人民调解员均为专职调解员。全县15个乡镇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使人民调解委员工作机制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调委会制定出台了:指导组工作职责、指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人民调解员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并以图板形式公布上墙,同时设立人民调解员监督台,在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以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依法依理调解。

  为了更好规范制作案卷文书及工作内容,调解委员会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工作流程,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档,案卷文书包括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案情通报、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粘贴纸、经济赔偿凭证、人民调解报告书。调委会成立以来,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8起,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30起,结案率达78.9%。

  其中:调解重大事故纠纷3起;受伤及财损纠纷27起,调委会的成立为事故处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9、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专门调解特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是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对于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抓好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在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我们于近期对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专业调委会建设及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十堰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指导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定纷止争的作用不断凸显,在发挥群众自治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显示出了其应有的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专业调委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各地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成立一个领导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制定一个组建方案、明确一个责任科室,确定一名联络人员 “五个一” 的要求,认真抓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截止目前,市县(市、区)两级共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1个,在主管部门设立工作办公室33个。全市巳组建各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46个,组建联合调委会2个。其中,市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7个;县(市、区)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33个(含联合调委会2个);街道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8个。按行业的不同分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9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7个;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8个;征地拆迁纠纷调解委员会9个;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7个;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3个;安全生产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食品药品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其他3个。

  (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把为人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的人员,或者具有行业(部门)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人员聘请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全市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巳聘人民调解员504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29人;兼职调解员375人。

  (三)专业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省、市“两办”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指导的职责。2011年4月,组织召开了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和省“两办”文件,介绍了专业调委会的组建程序,就落实省“两办”文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邀请市综治委的领导到会指导,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提出了要求。2011年8月,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参观学习了安陆市专业调委会建设的经验。编印了《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组建工作指南》发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综治办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专业调委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行动比较快、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丹江口市等地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用简报的形式编印下发,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多种措施,使专业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

  (四)专业调委会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具有时间短、成本低、方便快捷的特点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小的时候、化解在初始阶段的优点。在当前经济社会发生深刻转型的'大背景下,矛盾纠纷的内容已由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具有突出的行业性专业性特点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就有可能激化和演变,发展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专业调委会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不仅减少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专业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3715件,调解成功3639件,调解成功率达97.95%。在调解成功的3639件矛盾纠纷中,劳动争议纠纷228件;征地拆迁纠纷198件;环境保护纠纷14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440件;物业管理纠纷220件;医疗纠纷389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人民调解员在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各专业调委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参与诉调对接等调解模式的探索,为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做出了有益探索。在接待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的过程中,人民调解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宣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全市48个专业调委会的504名人民调解员成为了义务的普法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员,成为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提升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市的一支重要有生力量。

  二、专业调委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省、市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文件下发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综治部门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专业调委会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在专业调委会网络体系建设、规范化建设、经费保障以及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应当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综治部门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对专业调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充分地看到专业调委会在及时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特别是负有组建主体责任的少数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这项工作看作是一项硬指标,而把它当作是一项软任务,在落实党委政府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上,行动不够积极。

  二是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推进不够到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市、县(市、区)应当在2011年11月底以前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八个专业调委会组建到位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但截止目前,市级只有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医患纠纷4个专业调委会在市司法局备案。郧县组建了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环境保护4个专业调委会。房县组建了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3个专业调委会。十堰经济开发区一个未建。

  三是在专业调委会的经费保障上不够到位。没有把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行业主管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力度也不够,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影响了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

  四是在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上不够到位。少数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专业调委会建设重视不够,支持不力,舍不得投入,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间房;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个人;有的甚至只有一个空架子,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均没有到位。致使专业调委会的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三、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抓好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在一个各类矛盾的凸显期,特别是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上升为省级战略后,为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而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征地拆迁等行业性的矛盾纠纷更易引起社会关注,更易成为社会焦点,如得不到及时化解,也更容易激化和升级。因此,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抓好专业调委会建设作为落实第一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各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市、县(市、区)各相关单位特别是专业调委会还未组建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尽快组建本行业专业调委会,确保各级专业调委会应建尽建。要协调解决好专业调委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等,为专业调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调委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给社会的是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因而必须要有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市、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省、市“两办”文件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将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指导经费、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切实保障专业调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检查考评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治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织领导,加强协调督办和检查考核的力度,并将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核之中,为专业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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